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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本、专科新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2      作者:财务处

 关于公布2013年本、专科新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校财字[2013]15号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以及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费〔2011〕67号)精神,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校财字〔2011〕10号),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审批,现将 2013年本、专科新生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本、专科新生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本科学费标准

  2013年全日制本科生学费标准与2012年基本一致,按照学分制收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不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所修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不分专业,每生每学分为80元,除建筑学类总学分为225个学分、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总学分为168个学分外,其他专业总学分均为180个学分。各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如下:

  1.一般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为900元/生•学年,专业包括经济学类(按大类招生,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材料类(按大类招生,含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工商管理类(按大类招生,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交通运输类(按大类招生,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地理科学类(按大类招生,含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环境科学工程类(按大类招生,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矿业类(按大类招生,含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新闻传播学类(按大类招生,含广告学、编辑出版学)、电子信息类(理学)(按大类招生,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数学类(按大类招生,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海洋工程类(按大类招生,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法学、电子商务、教育技术学、法语、化学工程与工艺、矿物加工工程、日语、油气储运工程、工程力学、工业设计、英语、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制药工程、应用化学、汉语国际教育、海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2.重点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为2250元/生•学年,专业包括机械类(机电)(按大类招生,含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工程、包装工程)、土木类(按大类招生,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类(按大类招生,含建筑学、城市规划)、机械类(车辆)(按大类招生,含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子信息类(工学)(按大类招生,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类(按大类招生,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自动化类(按大类招生,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按大类招生,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

  3.航海类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为15元/生•学年,专业包括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4.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为6750元/生•学年,专业包括动画 、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含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二)网络教育专业的学费标准为:业余专科升本科2250-3500元/生•学年,业余高中起专科1800-3000元/生•学年,业余高中起本科2500-3800元/生•学年。

  (三)成人教育学费标准为: 高中升专科1400-1800元/生•学年,专科升本科1800-2200元/生•学年。

  (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为:中澳金融学、中英车辆工程本科项目2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项目46800元/生•学年,CSCSE-SQA HND(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25000元/生•学年.

  二、2013年本科新生住宿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马区升升学生公寓A-K舍(B舍小六人间除外)、东11舍(四人间)、学海学生公寓A-G舍(四人间)、狮城公寓、南湖教学区南湖北1-8舍、南湖南1-4舍、南湖新增两栋宿舍、余区海虹学生公寓1-6舍、7舍(四人间)。

  (二)收费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西院11舍,东院10舍、东院11舍(六人间)、东院12舍,余区3舍、4舍、6舍。

  (三)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马区东院13舍、马区升升学生公寓B舍(小六人间)、学海学生公寓A-G舍(六人间),余区海虹学生公寓7舍(六人间)。

  (四)省物价局核标准为800元/生•学年实际收费为6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马区东院7舍。

  (五)收费标准为5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余区1舍(六人间)、7舍、8舍。

  三、2013年本科新生代收费管理

  根据国家及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高校代收费以学生自愿为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代收费项目以省物价局审批为准,代收费标准按照学校新生学习生活用品招标工作小组招标结果收取。

                                                                                                       武汉理工大学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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