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31 作者:财务处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以及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精神,经学校研究,报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现将我校2014年各类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取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其中,特殊专业艺术专业硕士16000元/生·年,会计硕士10000元/生·年。
(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15000元/生·年。
(三)在职双证硕士研究生收费不超过以下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MBA)350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24000元/生·年,工程管理(MEM)30000元/生·年。具体收费办法根据学生与学校签定的合同执行。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10万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19000元/生·年,工程硕士(MPM) 150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15000元/生·年,同等学历在职博士学位20000元/生·年,高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15000元/生·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22500元/生·年,研究生进修费按同类标准的50%收取。具体收费办法根据学生与学校签定的合同执行。
二、在校内公寓住宿的研究生住宿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精神,未安装空调的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为1200元/人·学年的学生公寓:马区学海学生公寓A、B、E舍(四人间)、余区研究生公寓1、3、5舍、2舍(两人间)、4舍(两人间)。
(二)收费标准为1000元/人·学年的学生公寓:西院2舍、3舍、4舍、10舍、11舍、12舍,东院1舍、2舍、3舍、4舍、5舍、6舍、9舍、10舍,余区2舍(四人间)。
(三)收费标准为800元/人·学年的学生公寓:马区西院9舍、13舍,余区5舍、研究生公寓2舍(三人间)、研究生公寓4舍(三人间)。
(四)湖北省物价局核标准为800元/人·学年实际收费为600元/人·学年的学生公寓:余区1舍(四人间)。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省 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109号)文件规定,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规定的住宿费标准基础上,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单人间480元;双人间240元;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
武汉理工大学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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