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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8      作者:财务处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费〔201167号)、《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1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鄂价费〔2015113号)以及《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鄂价费〔2016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2017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并经2017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生专业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备注

  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含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生·年

  715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机械类(机电工程)(按大类招生,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生·年

  265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土木类(按大类招生,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

  /生·年

  265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建筑类(按大类招生,含建筑学、城乡规划)

  /生·年

  2650

  2017

  总学分200(80/学分)

  机械类(车辆)(按大类招生,含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生·年

  265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电子信息类(工学)(按大类招生,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

  /生·年

  265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计算机类(按大类招生,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生·年

  265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按大类招生,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

  /生·年

  265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生·年

  265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材料类(按大类招生,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工商管理类(按大类招生,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交通运输类(按大类招生,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海洋工程类(船舶与海洋)(按大类招生,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地理科学类(按大类招生,含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按大类招生,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矿业类(安全与资源)(按大类招生,含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新闻传播学类(按大类招生,含广告学、编辑出版学)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电子信息类(理学)(按大类招生,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数学类(按大类招生,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外国语言文学类(按大类招生,含英语、法语、日语)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社会学类(政治与社会)(按大类招生,含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包装工程、法学、教育技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工程力学、工业设计、制药工程、应用化学、汉语国际教育、海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生·年

  1300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生·年

  175

  2017

  总学分160(80/学分)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

  /生·年

  3375

  2017

  学年制收费

  二、研究生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备注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生·年

  8000

  2017

   

  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少骨计划)

  /生·年

  8000

  2017

   

  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其他)

  /生·年

  10000

  2017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生·年

  10000

  2017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少骨计划)

  /生·年

  10000

  2017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其他)

  /生·年

  150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考生)

  /生·年

  20000

  2017

  按照2年收取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生·年

  150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生·年

  20000

  2017

  按照2年收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PACC

  /生·年

  440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BA

  /生·年

  300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EM

  /生·年

  250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筑学)

  /生·年

  400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筑与土木工程)

  /生·年

  250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金融)

  /生·年

  325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PA)

  /生·年

  225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美术)

  /生·年

  225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设计)

  /生·年

  225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生·年

  21000

  201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年

  22000

  2017

  同等学力在职博士学位(在职)

  /生·年

  20000

  2017

  研究生进修费

  /生·年

  按同类标准的50%

  进修生

   

  三、住宿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一、住宿费(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

     

  生均面积5.1m2以上即:马区升升学生公寓A-K舍(B舍小六人间除外)、东11舍(四人间)、学海学生公寓A-G(四人间)、狮城公寓、南湖北1-8舍、南湖南1-6舍;余区海虹学生公寓1-6舍、7舍(四人间),研究生公寓1-5舍。

  /生·年

  1200

  2017

  生均面积4.1m2——5m2;马区西院2舍、3舍、4舍、10舍、11舍、12舍,东院1舍、2舍、3舍、4舍、5舍、6舍、9舍,10舍、11舍(六人间)、东12舍,东13舍、余区1舍、2舍、3舍、4舍、6舍。

  /生·年

  1000

  2017

  生均面积3.1m2——4m2即:马区西院9舍、13舍,升升学生公寓B舍(小六人间)、学海学生公寓ABCEG(六人间),余区海虹学生公寓7舍(六人间)、余区5舍、余14

  /生·年

  800

  2017

  马区东院7

  /生·年

  600

  2017

  生均面积3m2以下即:余15舍。

  /生·年

  500

  2017

  二、装空调学宿标准在2017级文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加住宿费

   

   

  单人间

  /生·年

  480

  2017

  双人间

  /生·年

  240

  2017

  4人间

  /生·年

  120

  2017

  5-6人间

  /生·年

  80

  2017

  7-8人间

  /生·年

  60

  2017

  四、中外合作办学及留学生学费与住宿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一、中外合作办学学费

     

  本科(车辆工程、金融学)

  /生·年

  25000

  2017

  艺术类本科(国内学习学费)

  /生·年

  49800

  2017

  二、自费留学生收费

     

  1.学费

     

  1)本科生(4年)、普通进修生(12年)

   

   

  ①理工科

  /生·年

  20000-24000

  2017

  ②经济、管理、文科

  /生·年

  18000-20000

  2017

  ③艺术类

  /生·年

  25000-30000

  2017

  2)硕士生(23年)、高级进修生(12年)

   

   

  ①理工科

  /生·年

  26000-30000

  2017

  ②经济、管理、文科

  /生·年

  23000-27000

  2017

  ③艺术类

  /生·年

  33000-38000

  2017

  3MBA项目(23年)

  /生·年

  34000

  2017

  4)博士生(3年)

   

   

  ①理工科

  /生·年

  32000-35000

  2017

  ②经济、管理、文科

  /生·年

  30000-33000

  2017

  ③艺术类

  /生·年

  41000-45000

  2017

  5)语言生

  /生·年

  17000

  2017

  2.住宿费(所有外国自费留学生)

   

   

  1)双人间

  /天·床

  25-30

  2017

  2)单人间

  /天·床

  40

  2017

  3.自费来华留学生报名费

  /人·次

  500

  2017

  4.学制外(自费延长期)学费

  /生·学期

  5000

  2017

  五、网络学院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备注

  一、网络教育学费(业余)

   

   

   

   

  专科生学费

  /生·年

  1800-3000

  2017

   

  专升本科生学费

  /生·年

  2250-3500

  2017

   

  专科生学费(学分制)

  /学分

  60-135(总学费不超过9000元)

  2017

  总计85学分

  专升本科生学费(学分制)(总80学分)

  /学分

  60-135(总学费不超过10500元)

  2017

  总计80学分

  二、函授教育学费(业余)

   

   

 

   

  高升专

  /生·年

  1400-1800

  2017

   

  专升本

  /生·年

  1800-2200

  2017

   

  武汉理工大学

  20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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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电话: 027-87859017 027-87858399(本科生) 027-87651413(研究生)
地址:武汉市珞狮路122号 联系电话:87251442
Email:xxgk@wh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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