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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8      作者: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文社会科学办公室

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启动了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年度研究领域为参考依据,坚持《课题指南》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服务。

  二、2017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拟立项重点课题120项左右,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本次申报,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

  六、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八、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hbies.cn/。”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7612日起至618日止。

    九、因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61日上午10点。各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2(含活页)、盖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以及以上两类材料的电子稿在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文社科处网上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7646551

  

   附件:

  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3.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4.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7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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