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2 作者: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文社会科学办公室
2018年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调研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二、申报办法
1.我校限报2项成果;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2.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三、申报材料
各单位6月27日上午10点前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
1、优秀调研成果申报一览表1份(盖单位公章);
2.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2份;
3.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 10份(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1份调研报告原件留存备查;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报送专家评委评审的其余 9 份报告的文头、文尾和文中,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作适当文字处理后,按式样制作调研报告封面;
4.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送评审办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5.评选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联系电话:87646551。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