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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医院转校外医院就诊、住院借款及报销须知

发布时间:2012-10-08      作者:校医院

  武汉理工大学医院转校外医院就诊、住院借款及报销须知

  

各位病友:

  为了方便您到校外医院就诊及回校报销,现把学校关于转校外医院就诊、住院借款及报销的有关规定告知于您,请您仔细阅读,避免回校报销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转校外医院就诊的规定

  一、转校外医院门诊:因病情需要转校外医院门诊检查或治疗者,由校医院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后到指定医院就诊;单项检查费超过200元的项目,应经转诊科主任同意方可检查(急、危、重病人除外);就诊毕,其医疗发票经校医院转诊的科主任初审并签字。

  二、转校外医院住院:因病情需要转校外医院住院者,凭科主任开具的住院转诊单(急诊凭校外医院住院证),到业务副院长处开具住院转诊单。去外院住院时将该转诊单交至所住医院的医保办(或医疗市场部、社管办)并把回执单带回以供报销时核查。

  三、急诊情况:对急、危、重症者,可直接由急诊值班医生开具转诊单,如遇离校医院较远的紧急情况,可直接到校外医院诊疗(门诊发票要加盖急诊章),住院者第二天 (如遇节假日,则为下一个工作日) 必须到校医院补办相关转诊手续。

  以上手续办妥后等待报销通知。

  对违反上述规定自行去校外就诊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住院借款须知

  住院需借款者:

  住院病人须借款者请带齐住院转诊回执单(或校内病历)及校外医院的催款单,每周一上午(寒暑假期间另行通知)到院长室(或副院长室)开具住院借款单,再到医院财务室办理住院借款手续,并缴纳20~30%的借款押金。

  报销须知

  回校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 门诊 5 份,住院 6 份 ) : 1 )、本人校内病历; 2 )、转诊单; 3) 、对口医院病历; 4 )、转诊医生审核签字的有效发票,急诊要出具盖有“急诊”字样的发票和急诊病历; 5 )、双处方 ( 门诊治疗 ) ; 6)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 住院治疗 ) ; 7) 、转诊回执单 ( 住院治疗 ) 。

  师生员工在校外医院就诊要告诉医生使用《湖北省直属单位公费医疗用药目录》内的药品,超出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其费用自理。不按学校医疗费管理规定,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其费用自理。离休干部就诊按武汉理工大学校办字[ 2003 ] 48 号文件《关于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指定的对口医院

  同济医院、协和医院、中南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中建三局医院、省人民医院、武昌铁路中心医院(杨园)、铁四院医院、梨园医院。

  对口专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市结核病医院、市铁路结核病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市一医院皮肤科、市三医院烧伤科、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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