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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落实教育部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7-29      作者:党委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巡视工作统一部署,教育部第三巡视组于20151020日至1123日对武汉理工大学进行了巡视。本次巡视是对武汉理工大学各方面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体现了教育部党组对学校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体现了对学校领导班子的信任和爱护。

201617,教育部巡视组向武汉理工大学反馈了巡视意见,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学校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纪律以及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同时,也指出群众反映较多的其他问题。巡视组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教育部巡视组反馈意见,明确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通报如下,欢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向武汉理工大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7211186,电子信箱:whlgdxdwbgs@sina.com

一、巡视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学校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武汉理工大学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抓紧抓实整改任务的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7个专项整改工作组,根据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出23个需要整改的问题,制定了91条具体整改措施,先后召开5次党委常委会、6次校长办公会、1次书记办公会、2次专题督办工作会,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责任落实。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履行整改工作“双组长”职责,校党委书记多次找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谈话,对整改事项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落实;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履行相关整改责任,牵头负责各专项整改工作;各专项整改工作组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各司其责,做到事事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学校成立巡视整改督办工作组,每周召开例会分析诊断整改工作进展和问题不足,定期督查各责任单位整改台账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学校党委对照教育部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目前,学校整改台账中列出的9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了87条,具体如下。

(一)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巡视反馈意见: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但主动监督检查不到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检查体系不够完善。

学校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全链条监督检查体系。201512月底,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别带队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全校处级干部作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辅导报告,同时将辅导报告发至各二级党组织,帮助广大党员加强学习。2016年初,学校对二级党组织书记在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考核,要求结合个人年度履职情况,就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述职述责述廉。20162月,学校在全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回头看”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聚焦廉政风险点,修订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督。

2.巡视反馈意见:没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如学校对廊坊研究生班办班行为长期监管不力,发生学员学历造假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学校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没有严格问责追责。

2015年以来,学校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约谈提醒6人,函询9人,批评教育9人,书面检查3人,诫勉谈话17人,通报批评12人,免职或调离岗位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其中,巡视整改期间,党政纪处分9人,通报批评3人。学校吸取廊坊研究生班教训,针对教育部对我校EMBAMBA)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研究生院院长、学位办主任,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以及当事教师等分别给予了问责处理。在专项整改中,取消了16名学员的学位学籍,清退了违规发放津补贴538110元,终止了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合作办学。同时,学校举一反三,从201512月开始,对全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开展了一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各学院签订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学校5个检查组分别对16个学院的四大类别24个专业(领域)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截止201646日,已完成整改45条,正在整改66条。学校修订了武汉理工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

3巡视反馈意见:有的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干部存在的问题提醒和警示不够。

学校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要求班子成员在每学期第一次常委会上,用PPT汇报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要求班子成员在分管部门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了与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提醒,要求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巡视整改期间,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门增设了“廉政提醒”议题,并决定在党委常委会上不定期开展廉政提醒,纪委监察处在会前列出廉政提醒清单。

4.巡视反馈意见:学校纪委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不够,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学校纪委加大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巡视整改期间,学校党委先后颁布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制定了“两个责任”清单;学校纪委加强对各二级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员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共开展3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为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在巡视整改期间加大了专项监督检查、信访投诉核查以及案件查处问责的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效力。

5.巡视反馈意见:对有的信访件处置方式不规范,对个别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执纪不严。如群众举报个别正处级干部违反“八项规定”为其子结婚大摆宴席、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学校纪委未能及时立案处理,时隔一年,在群众再次举报的情况下才予以处理,在处理期间该干部被聘任为四级职员,群众意见较大,认为是带病提拔。

学校加强信访件处置工作,成立信访件处理工作小组,健全信访件“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信访件“登记—调查—处置”全过程纪实制度,严格落实信访件督办和反馈回访制度,组织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关于群众举报个别正处级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执纪不严的问题,学校已于2014919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鉴于该处级干部已于2014430日退休,学校已取消其四级职员待遇。学校完善了相关职员评审流程,在20161月的职员评聘中,严格执行了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

6.巡视反馈意见:对案件查处结果未能通过多种方式及时通报,没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学校在校园网主页设置专栏,对违纪违规党员的处理结果一律在网上公布,将十八大以来学校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汇编成册,发至各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在党委常委会、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干部培训班、专题研讨班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有关违纪违规案例特别是发生在教育领域的典型案例,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巡视反馈意见:学校领导班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央文件精神学习的自觉性不够,班子成员之间缺乏相互监督。

巡视整改期间,学校党委制定了《2016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对学校领导班子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央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安排,并就有关专题开展了2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两学一做”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学习讨论。在本学期第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班子成员汇报了各自的学习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求班子成员做好学习记录,以便于检查监督。学校在修订干部年度考核文件时,除述职述责述廉外,把“述学”也作为重要内容。

2.巡视反馈意见:有些基层党组织落实学校党委政策和部署要求不到位,存在选择性执行现象。有些基层党组织没有认真落实严格党内生活的有关要求,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重视,特别是教工党支部工作比较薄弱,战斗堡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巡视整改期间,学校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执行力。在本学期初学校党政工作布置会上,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强调,要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上级精神和学校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本学期召开的两次二级党组织书记会议上,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再次对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建立健全二级党组织向学校党委、党支部向二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的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制度,将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以及党的工作创新等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强化党建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上学期末,学校两级领导班子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对二级党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本学期初,学校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党内组织生活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加强教工党支部建设。2015年底,对全校党支部进行了换届,结合“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选优配强教工党支部书记。201618日,学校对全体教工党支部书记开展了培训,校长和纪委书记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学校深入开展 “访三室转三风”、“两访两创”活动以及“师生结对·支部共建”等特色党建活动,将2015年评选表彰的“一支部一特色”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发放到全校700多个党支部,进行经验推广和学习交流。

3.巡视反馈意见:对党员教师的纪律教育不够,个别教师没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课堂有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在全校党员干部和教师中,开展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活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各教学单位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纪律教育,组织各教学单位对教案、案例和PPT以及网络教学资源开展全面检查。学校对个别教师在课堂不当言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3名相关责任领导给予党纪处分或通报批评。学校对思政课进行了听课和检查,研判和评价课堂教学状况,组织全体思政课教师签署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书。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与各二级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二级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20164月,学校党委印发了《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巡视反馈意见:未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由学校党委干部工作小组代替党委常委会确定干部考察对象这一做法,违反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执行提任干部试用期制度。20144月印发的《武汉理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没有对正常提任干部实行试用期的规定,只对破格提拔干部作出试用期一年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执行。违规破格提拔干部。个别干部提任过程中存在任职年限连续破格的问题。未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武汉理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中没有对贯彻执行记实制度进行明确,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执行,违反了20141月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关于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的规定。

巡视整改期间,学校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化建设,修订了《武汉理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制定了《武汉理工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文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纠正了由学校党委干部工作组代替党委常委会确定干部考察对象的做法,在干部调整中严格落实动议提名、民主推荐、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对象以及全程纪实等制度;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新任命的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基建处、交通学院、网络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流轮岗。

2.巡视反馈意见:超常规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学校部分管理部门内设机构规格偏高;以设常务副职的名义提拔干部;合校15年来特别是在实行职员职级制后,仍沿用调研员序列安排干部。

学校在机构和职数设置中,取消了所有“常务副职”职数:取消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常务副职”职数,恢复原机关直属单位党委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的正处职数;取消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人事处、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社会合作与发展处、网络信息中心的“常务副职”职数,改设为“副职”职数;取消科学技术发展院1个正处和1个副处职数。学校将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逐步压缩管理人员编制,将管理人员从现有的850人减编到600人。学校取消了调研员制度,22名处级调研员已免职,3位女同志因退休年龄延长原因改任组织员。

3.巡视反馈意见: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薄弱。自2007年以来,武汉理工大学干部档案就没再做更新,存在干部档案资料缺项的情况。新提任干部的任免审批表中“呈报单位”、“审批机关意见”项均为空白,既无领导签字亦无部门公章。

针对学校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薄弱问题,建立了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制度,补齐了新提任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呈报单位”、“审批机关意见”项的公章。除个别干部档案因学历学位还在取证核实以外,2007年以后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培训、奖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出国政审材料、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任期届满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已归档整改到位。

(四)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巡视反馈意见: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个别领导干部廉洁意识不强,对自身要求不严。如在已领取个人货币化住房补贴的情况下,未能按时退还校内住房、缴纳房租,群众对此反响较大。

针对群众反映有领导干部未按时退还校内住房、缴纳房租的问题,学校在巡视前已经完成了有关整改工作。学校党委要求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在群众中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领导干部严肃查摆了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2.巡视反馈意见:学校党委对干部兼职问题监管不力,有部分领导干部在学校产业集团、科技园等企业兼职且有少数干部违规兼职取酬。

按照中组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取消了产业集团、出版社、设计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免去了以上校办企业现有处级干部16人的相应职务,不再向上述企业选派处级干部。学校领导干部的其他社会兼职已按规定清退,个别违规取酬已上交到学校财务。

3.巡视反馈意见:学校党委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要求不严,相当部分中层干部存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不认真、不规范、不如实申报等问题。巡视组随机抽查了32名中层干部2012年至2014年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其中有23人次对个人收入采取估算申报,有24人申报数额明显少于学校计财处提供的数字。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及湖北省有关文件规定,针对2014年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中存在少报、漏报问题,学校党委责令当事人如实补报并进行问责处理,诫勉谈话8人,书面检查5人,批评教育8人。同时,采取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大教育提醒力度,在2015年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中,要求干部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在2015年底全校处级干部《准则》、《条例》专题培训会和2016年学校中层干部会议、党建工作布置会上,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巡视反馈意见:学校领导班子在推进学校综合改革过程中,缺乏勇于冲破校区利益的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的硬招实招不多、魄力不强,群众反映并校至今仍存在校区间相近学科、相同专业未能完全整合的现象。

为了突破原校区利益,实现交叉融合,学校在2016年实施的“双一流”建设计划中,重点支持跨校区、跨学科组建创新团队,建立了首席专家和协同首席专家合作制度,部署了23个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组建了由工科牵头、与理科交叉的跨学科协同创新团队15个,由理科牵头、与工科交叉的跨学科协同创新团队4个,由人文社会学科牵头、与理工学科交叉的跨学科协同创新团队4个,其中跨校区组建的跨学科协同创新团队6个。

学校成立学科优化调整工作专班,于2015年底分别赴国内有关重点高校进行了调研,研究起草了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总体方案。2016325日,主管校领导召集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研讨,拟将不同校区的现有政治与行政学院、文法学院进行合并重组,组建政治与法学学院,将跨校区办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整体集中于鉴湖校区。在学校“双一流”建设计划第一批建设项目中,安排了2个重点建设领域项目,以协同创新团队形式,支持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建设。

2巡视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中“双肩挑”干部存在对学校管理工作精力投入不足的问题。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有的承担了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学校党委要求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管理工作,参评学校“15551人才工程”,不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分级,每年招收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人,指导研究生和承担教学任务一般应在业余时间。

3巡视反馈意见:校领导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常态化。在回收的343份调查问卷中,有107份认为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方面做得不够,许多同志在个别谈话中也反映了此类问题。对一些重大决策的论证,征求师生意见不够充分。

学校党委要求校领导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每学期到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听课不少于4学时(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不少于8学时),在余家头校区值班1次,每周五为校领导接待日。学校加大了有关决策征求师生意见的力度,例如,在巡视整改期间,召开学校“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会12次,“双一流”建设计划征求意见会11次。

4巡视反馈意见:机关作风建设还需加强,个别职能部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服务意识不强。

针对群众意见,学校完善了二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考核指标,同时要求12名督察员分别每周到学校机关和学院机关督察3次,每月召开督察员例会,编发督察简报,通报作风建设情况,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巡视整改期间,学校还表彰了一批机关作风建设优秀科室和个人标兵,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六)群众反映较多的其他问题

1.巡视反馈意见: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粗放,违规现象突出,存在廉政风险。南湖新校区建设进展缓慢,存在超计划投资、工程决算超合同、中标金额无学校班子会议纪要、工程竣工决算及转固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以上基本建设问题,学校在五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完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20163月,学校修订了《武汉理工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新建)建筑建账管理工作规程》和《武汉理工大学新建(修建)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账事项办理流程图》,编制了《武汉理工大学基建工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制定了基建处《基本建设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等制度,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预防廉政风险。基建处全体员工于321日签订了党风廉政及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加快南湖校区的项目建设。2016年,南湖校区图书馆和学生公寓9号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为62678平方米;年内在南湖校区将启动3个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77353平方米;6个立项项目已通过教育部专家评审,其中南湖校区4个,建筑面积为145759平方米;正在申报2017年立项的项目4个,其中南湖校区2个,建筑面积为35800平方米。三是严格决策程序。明确规定基建工程项目立项、预算、决算、中标金额、预算变更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向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汇报并形成会议纪要。四是完成了南湖校区8号学生宿舍、道路设施、学生食堂(一期)、体育训练场、室外零星工程以及马房山综合楼、光纤传感技术实验楼等7个项目的建账转固工作。五是在基建处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一名,专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基建档案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巡视反馈意见: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孵化楼建设项目违反教育部批复,擅自改变建设资金来源和用途。该项目虽已竣工,但在尚未完成消防验收手续的情况下,引入的孵化企业已经开始装修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孵化楼”建设项目原出资方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后由于上述企业无力承担建设资金,改为由武汉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改变了资金来源。出资方在孵化楼运营过程中,引入了服务机构和生活配套设施,改变了部分用途。学校明确要求:2016年内将2200平方米的生鲜市场退出孵化楼;拟作商业服务用途尚未签约的9550平方米裙楼,以引进科技型企业为主,切实发挥孵化器的功能和作用。巡视整改期间,学校组织对孵化楼公共消防设施和涉及商业使用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提出了22个整改项目,下达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巡视反馈意见:学校产业集团参股企业“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充分知晓拟收购的目标公司存在质押、抵押等风险下,未经上级部门批复同意,擅自收购“南华江北”;未按规定对收购的目标公司整体净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评估备案。

“南华股份”是在武汉市政府主导下,为重点解决当时濒临破产的国有湖北船厂问题,依托学校船舶科技优势,于2002年组建的股份制企业。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高科”)等武汉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占股46.61%,武汉理工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占股34.67%。武汉高科组建了“南华股份”党委、纪委和工会,派驻财务总监,产业集团委派董(监)事参与“南华股份”的重大事项决策。

由于全球造船业形势不断恶化、“南华股份”自身经营决策问题以及原湖北船厂遗留的沉重历史包袱,致使“南华股份”20148月被迫歇业。20161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南华股份”资产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51130日资产总额远小于负债总额。“南华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201638日作出决议,启动破产清算审批程序。

为解决“南华股份”破产清算后职工的工资、社保、补偿金及湖北船厂遗留问题的资金需求,依据已与武汉市签订的土地收储协议,可将获得的首期土地补偿金,以及土地挂拍后超出额定部分的50%,按政策优先用于解决职工的安置问题。

为落实教育部巡视组关于加强校办企业管理及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整改要求,学校经资委研究了对企业资产监管的建章立制工作,产业集团制定和完善了关于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及内部管理等26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涉及决策、风险控制、高管派出管理等制度体系,以杜绝管理漏洞,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为落实教育部巡视组关于“南华股份”稳定隐患问题的整改要求,201512月,学校分别向湖北省委和武汉市委报送了专项报告。湖北省委主要领导以及武汉市委有关领导均作了重要批示。东湖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省市领导批示。武汉市委信访局按市委要求多次进行“南华股份”问题专题协调,要求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向市政府报告,请市政府协调土地储备中心预借土地补偿金用于职工过渡安置,以维护稳定。学校多次研究“南华股份”稳定工作,产业集团与学校保卫部门制定了校内应急工作预案,处置可能波及到产业集团或学校的不稳定问题。“南华股份”已组建了维稳专班,目前总体情况稳定。

4.巡视反馈意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规范》第六条规定研究生论文评审费及答辩费用直接划拨到学生个人银行卡账户的支付方式,是以学生名义冒领评审教师劳务费,违反财经纪律。

20163月,学校修订并实施《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规范》。研究生(含在职人员攻读学位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费通过学校个人酬金网上申报系统,直接转入相关专家银行账户,校外论文评审费则采用转账等方式办理。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研究生(含在职人员攻读学位研究生)收取论文评审及答辩的相关费用。

三、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学校党委将以教育部党组对我校的巡视为契机,针对办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努力抓好以下工作。

1.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学校党委将统筹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上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完善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体系;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积极营造“谋事创业、干事担责、有所作为”的工作氛围。三是积极推进思想文化建设。突出思想文化的引领作用,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文化品牌,充分发挥艺术馆、校史馆、文化册等文化载体的育人作用,不断凸显文化育人效果。

2.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学校党委和纪委要勇于担当,坚持不懈地把“两个责任”抓紧抓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压力传导的关键点和关键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向基层延伸,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责述廉和履行“一岗双责”检查。二是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责任追究,发挥执纪问责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三是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能力。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加强指导,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进一步发挥二级单位纪委和纪检监察员、派驻纪检组长的作用,提高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3.切实推进改革发展

学校党委要抓改革发展大局,保持学校良好发展态势。一是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破除影响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抓好学校标志性工作和重点工作。二是坚持依法治校。贯彻学校章程,严格内部管理,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大对财务、资产和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校办产业监管制度体系,清除问题隐患,防范潜在风险。三是集中精力谋发展。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以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为核心,集中全校智慧和力量,为学校“十三五”发展开好头、起好步、布好局。

教育部党组对我校开展的巡视工作,是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同时也是对我们的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的有关精神,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中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任务,努力将整改过程转变为破解学校改革发展难题的过程,充分运用好巡视工作的宝贵成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同时,也希望教育部及巡视组的各位领导继续关心和支持我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使学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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