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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

发布时间:2014-10-27      作者:纪委监察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推动建设校—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系、所、科室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开展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调研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

落实单位: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体制改革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二、突出监督重点,推进防控管理

2.督查学校大宗物资采购。严格执行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察和审计,做到阳光采购、公开透明。

责任领导:王乾坤

落实单位: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3.督查学校资金管理。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将预算外资金纳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将预算外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学校财务监管体制,建立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王乾坤

落实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4.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招生、收费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实现招生政策、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使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张清杰、康灿华、严新平、张安富、张联盟

落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华夏学院

5.对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管理和审计监督。严格按照基建、维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加强对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基建、维修工程中出现职务犯罪和腐败行为。

责任领导:曾春年

落实单位:审计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6.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提高教育效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纳入学校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家庭助廉”等活动。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万志建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7.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来校作廉政讲座,加强对党员干部、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等人员的廉政意识和约束意识。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宣传部

8.加强学生的廉洁教育,进一步完善学生廉洁文化研究会,做好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党团活动、校报校刊、校园网、课堂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有效载体,积极倡导以诚信守法为核心,以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为荣的廉洁教育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责任领导:康灿华、万志建、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9.加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针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预防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宣传部、人事处 

10.加强教师学术领域的诚信教育。完善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行为规范,加强对学术权力行使的监督。弘扬淡泊名利、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优良学风教风。

责任领导:张清杰、张联盟、张安富 

落实单位:人事处、科学技术发展院 

四、深化作风建设,加强专项督查

11.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党组“20条措施”,加强对纠正“四风”的专项督察检查。开展二级单位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监督检查;开展利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办理购物卡和公款旅游的专项检查。

责任领导:刘伟、张清杰、王乾坤、夏江敬 

落实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国有资产管理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单位

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利运行

12.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定《武汉理工大学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武汉理工大学办案工作实施细则》、《武汉理工大学供应商准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等各类规章制度,努力建设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

责任领导:刘伟、王乾坤、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国有资产资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六、加大查处力度,确保风清气正

13.完善信访机制,健全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和处理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做好信访工作。

责任领导: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14.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通报顶风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的问题;加大治理贪污挪用、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

责任领导: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15.继续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执好纪、问好责;加强学校二级单位纪检员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与培训。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

落实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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