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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31      作者:纪委监察处

  

  

  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以及教育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四个意识”

  ()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在日常教育、节点教育、重点教育和警示教育基础上,做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集中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党风廉政专题辅导报告会,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宣教月活动,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责任领导:刘伟、张清杰、夏江敬、信思金

  落实单位:党办、纪委监察处、组织部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阵地意识。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定期了解思想政治课授课情况,加大对报刊、杂志、电台、网站等校园媒体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教学科研、讲座论坛、舆论宣传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责任领导:刘伟、万志建、康灿华

  落实单位: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廉洁意识。组织开展“大学生廉洁微课比赛”,利用课堂教学、党团活动、校报校刊、校园网等载体,大力倡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等廉洁理念,充分发挥优秀校园文化和校歌校训的熏陶作用,厚积校园文化正能量。

  责任领导:万志建、康灿华、赵经

  落实单位: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团委

  (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通过“微课”培训、专题辅导和集中研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教职工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

  责任领导:夏江敬、信思金、万志建

  落实单位: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五)健全责任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向基层延伸。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构建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完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逐级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建立校级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在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通报制度等。

  责任领导:刘伟、张清杰、夏江敬、信思金

  落实单位:党办、校办、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各二级党组织

  (六)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重要文件。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和部署,制定《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武汉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修订《武汉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手册》。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信思金

  落实单位:党办、纪委监察处

  (七)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完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评定廉政风险等级、修订防控措施,实现权责挂钩、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性、强制性、导向性和激励性作用。

  责任领导: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监察处

  (八)认真做好巡视整改。严格按照教育部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扎实开展整改落实。认真制定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并逐条、有序、协调推进落实。对违反“六大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的原因,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将整改成果体现在学校深化改革和推动发展等各方面。

  责任领导:全体校领导

  落实单位:党办(机关党委)、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学工部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发规政法处、财务处、国资处、保卫处(部)、审计处、基建处、产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

  (九)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校领导定期到分管和联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加大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情况的监管力度。开展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责述廉和履行“一岗双责”述职评议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

  责任领导:全体校领导

  落实单位: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十)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不力行为的问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武汉理工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党组织的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夏江敬、信思金、刘祖源

  落实单位:纪委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

  三、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十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社会兼职取酬、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公款出国()旅游和办公用房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和发现“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重点针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纪典型案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责任领导:王乾坤、夏江敬、信思金

  落实单位:党办(机关党委)、校办、组织部、国资处、财务处、纪委监察处、各二级单位

  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扼制腐败滋生蔓延

  (十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完善反腐倡廉监控机制,强化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控,及时下达监察建议书,实施有效“再监督”。

  1.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把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和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和规矩选任干部,切实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政关。加大干部日常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廉洁约谈,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教育、及早纠正。

  责任领导:信思金

  落实单位:组织部

  2.大额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学校资金预算决策公示制度、大额资金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将预算外资金纳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将服务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学校财务监管体制,建立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王乾坤、夏江敬

  落实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3.物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按程序和规则开展物资采购工作,加强对采购物资金额的监察和审计,加大招投标监控综合平台建设力度,加大对物资招投标工作的监察力度,做到阳光采购、公开透明。

  责任领导:王乾坤、康灿华、刘祖源

  落实单位: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国资处、图书馆、医院、后勤(集团)总公司

  4.招生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实现招生政策、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使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张清杰、赵经、康灿华、曾春年

  落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5.基建维修工作。严格按照基建、维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加强对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变更管理和过程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坚决防止和杜绝基建、维修工程中出现职务犯罪和腐败行为。

  责任领导:刘祖源、王乾坤

  落实单位:基建处、后保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十三)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用好党纪这把尺子,切实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执纪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约谈和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纪律松弛现象和违纪违规行为,切实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责任领导: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监察处

  (十四)加大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以案代培、办班培训、委托培训、校外调研等形式,开展理论研讨和综合业务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质。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纪检监察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逐一整改落实。制定《武汉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细则》,进一步发挥二级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员和派驻纪检组长的作用。

  责任领导: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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