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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4      作者:纪委监察处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经学校党委研究,拟于2016年3月-4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目标是:贯穿一条主线、强化两个意识、立足三个建设、明确监督重点。即: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始终,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为全体师生服务意识,立足班子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把“三重一大”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建立教育在先、制度制约、监督及时的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积极营造廉政勤政的工作格局,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开展风险排查“回头看”。廉政风险排查要切实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能确定重要事项,通过梳理重要事项的工作流程查找或修订廉政风险点。针对风险点,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权力行使的频率、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序等因素,并按高(A)、中(B)、低(C)三个等级合理评定廉政风险点等级。

  (二)开展防控措施“回头看”。在风险点排查基础上,对现有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梳理和修订,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力度,力求实现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挂钩,责任到人,切实发挥制度的规范性、强制性、导向性和激励性作用。

  (三)开展防控管理“回头看”。结合本单位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深入查找存在不足,并及时修订完善,切实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可行性和规范性,使监督制约机制延伸到岗位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形成点、线、面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3月1日-3月31日,各单位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防控管理“回头看”,修订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3月31日前,各单位将重新修订的《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和《武汉理工大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1、2)报送至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纪委办公室邮箱,书面材料需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4月1日-4月30日,学校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进行调研检查。

  (三)5月4日后,学校将依据各单位实施情况和检查情况,组织召开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对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回头看”工作中成效明显,效果突出的单位将予以表彰,对在廉政风险防控调研检查中存在“工作不认真、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责成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好、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规范操作,对本单位在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操作不认真、不规范行为要及时提醒纠正。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与日常工作紧密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廉政风险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解决问题有效办法,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力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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