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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

发布时间:2015-04-02      作者:纪委监察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意识

1.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纪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纪律,坚决保持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定力,坚持“五个必须”,做好“七个有之”自查工作,切实纠正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问题。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万志建

落实单位: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单位

2.层层分解,强化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年度重要文件。逐级分解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体系。通过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开展廉政谈话,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示范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努力构建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的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刘伟、张清杰、夏江敬、刘祖源

落实单位: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体制改革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3.加强检查,强化问责。协助上级开展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开展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落实情况调研检查,有针对性地对学校决策部署、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结果运用,将调研检查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党员干部和相关领导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刘祖源

落实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体制改革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二、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完成情况、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兼职取酬等情况的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出现反弹。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

落实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单位

三、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构筑“不能腐”的安全网

5.开展监督的再监督。主动介入监督,积极探索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件、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新模式,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涉及“人财物”等重要环节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管理制度。强化科技反腐力度,建设专用招投标室和网络视频监控平台,对招投标工作现场实施远程监督。

责任领导: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6.督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开展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清理个人或单位违规利用学校资源办企业行为,界定国有产权,做好产权登记,保障学校国有资产不流失。

责任领导:王乾坤、陈文

落实单位: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产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

7.督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深入开展科研政策培训和科研诚信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法纪意识和对科研经费公共属性的认识。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领导:王乾坤、陈文

落实单位:科学技术发展院、财务处

8.督查考试招生工作。认真落实招生政策、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机制。强化对自主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工作的监管。

责任领导:张清杰、曾春年、康灿华、赵经

落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华夏学院

9.督查学校资金管理。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将预算外资金纳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责任领导:王乾坤、夏江敬

落实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10.督查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管理。严格按基建、维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组织开展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严禁违规建设、超预算建设,关口前移,确保基建、维修工程的高效、安全和廉洁运行。

责任领导:王乾坤、夏江敬、刘祖源

落实单位:审计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

四、加强廉洁校园宣传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11.继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提高教育效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纳入学校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突出“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主题,开展系列专题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约束意识。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万志建 

落实单位: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12.继续加强教师廉洁教育。加强教师学术领域的诚信教育。完善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行为规范,加强对学术权力行使的监督。弘扬淡泊名利、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优良学风教风。

责任领导:万志建、刘祖源、陈文

落实单位:人事处、科学技术发展院、工会

13.全面推进学生廉洁教育。利用课堂教学、党团活动、校报校刊和“校检互动”活动,在学生中积极倡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廉洁理念。

责任领导:夏江敬、康灿华、万志建、赵经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架设“不敢腐”的高压线

14.完善信访机制,规范管理和处置问题线索。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妥善处理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约谈、函询和诫勉,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责任领导: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15.加大案件查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完善案件管理体制,制定出台《武汉理工大学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学校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继续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和“一案双查”,严肃办案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夏江敬

落实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六、抓好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建设廉洁“铁军”

16.探索创新纪检队伍建设新思路。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开展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的岗前培训、交流学习和工作调研,深入推进学校二级单位纪检队伍建设。

责任领导:刘伟、夏江敬

落实单位: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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