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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0      作者:纪委监察处

  元旦、春节临近,为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参加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要加强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全校各级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为其他党员干部树好榜样、作好表率。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严纠严惩高压态势。学校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节日反腐作为管党治党的前沿阵地来坚守,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整合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加大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的执纪审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持续强化“不敢”的震慑。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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