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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3-15      作者:纪委监察处

 

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上级和学校政令畅通。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湖北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强化对《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推动党委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3.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探索建立学校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向学校纪委报告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制度。定期开展校属各二级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情况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的要求,做好拟提任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强化学校意识形态阵地意识,完善学校领导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听课制度,开展学校授课纪律尤其是课堂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教材、出版审核关,及时发现和消除教学、科研、论坛、社团活动、舆论宣传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明政治纪律,维护政治安全。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5.完善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积极探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督促二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

6.加强压力传导。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逐级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分别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党组织和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内设机构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做好全程纪实。认真落实《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日常纪实、督办纪实、台账纪实”管理制度,积极做好“三个板块”、“十个环节”的纪实工作,切实加强痕迹管理。在扎实推进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

8.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追究责任。强化“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公开曝光典型问题。

三、继续保持韧劲,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9.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守。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隐形变异问题,紧盯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教育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进行查处和通报。

10.加强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考核考评,将作风建设列为学校二级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的重要指标,构建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坚持纠建并举、堵疏结合,加大作风建设管理制度与内控措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武汉理工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积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继续加大对《武汉理工大学公房优化配置及有偿使用暂行办法》、《武汉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武汉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制订领导干部外出讲课、报告、咨询和评审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践行“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

11.积极探索“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学校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细则。

12.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早、用足第一种形态,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用准、用实第二种形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纪律处分大多数;坚守纪律底线,严格规范第三、四种形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加大谈话函询力度,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落实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制度,加大函询核查力度和健全审查机制。加强违纪问题处置情况公开和案例剖析,推动源头防治。

五、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13.深化廉政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深化廉政风险预警与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分类指导校属各单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及细则,逐步完善校院两级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以制度规范流程,以流程优化管理,以管理完善制度”的管理机制。

14.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办事程序。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财务管理、科研经费使用、干部人事、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工作督查机制。

15.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学校纪委编印《高校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汇编》,并集中组织开展学习,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组织党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资料、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成因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16.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廉洁家风,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凝炼校训、校规、校风中的精华,引领立德树人,以优良党风引领带动校风、教风、学风的持续好转。

六、突出能力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和能力素质建设。把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深化“三转”,大力推进理念思路、机制方法创新,完善二级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制定出台《武汉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实施办法(试行)》。

18.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注重执纪监督问责各项具体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逐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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