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5 作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孟芳兵同志任人事处处长(正处级),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吴振东同志任基建处处长(正处级),免去其后勤保障处处长职务;
王发洲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硅酸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正处级);
陈 红同志任经济学院副处级组织员。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