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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组字〔2016〕7号 关于李格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2      作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李格升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正处级),免去其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职务;

张军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处长(正处级),免去其后勤保障处党总支书记职务;

刘国涛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党总支书记(正处级),免去其余家头校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兼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郭长春同志任余家头校区管委会党委书记(正处级),免去其交通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陈作炳同志任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正处级),免去其现代教育技术与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田虹同志任现代教育技术与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免去其网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王世超同志任交通学院党委书记(正处级),免去其华夏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涂文懋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高新技术与基地处副处长(副处级),免去科学技术发展院成果与推广处副处长职务;

王文辉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副处级),免去其科学技术发展院高新技术与基地处副处长职务;

陈思维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正处级组织员,免去其社会合作与发展处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刘莲芳同志任航运学院副处级组织员,免去其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陈玲同志任物流工程学院副处级组织员,免去其工会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黄学军同志任理学院正处级干部,免去其理学院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张斌臣同志任后勤(集团)总公司副处级干部,免去其后勤(集团)总公司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徐华中同志教务处常务副处长兼艺术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海成同志后勤(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张培甫同志党委统战部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杨均平同志离退休工作处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沈存奎同志离退休三党总支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黄发钏同志离退休工作处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程济民同志工会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孙继炎同志工会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王志全同志科学技术发展院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朱登炎同志科学技术发展院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徐天发同志后勤保障处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欧阳大元同志社会合作与发展处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万明芳同志余家头校区管委会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程治华同志图书馆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李先保同志教育科学研究院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梅建新同志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焦晓民同志产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杨业清同志产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朱红讯同志医院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赵宏中同志出版社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高鸣放同志政治与行政学院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郭健同志国际教育学院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张荣国同志华夏学院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吴汉桥同志华夏学院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同意严仁军同志辞去交通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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