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8 作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邵天习同志任离退休党委副书记兼离退休一总支书记(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肖静(职工号:9701)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秘书职务;
宋卫红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秘书职务;
赵春霞(职工号:9896)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伟(职工号:10053)同志任硅酸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笛同志任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同意李凤宁同志辞去文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