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07 作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毕雪梅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东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徐亚(职工号:90386)同志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科科长(正科级),免去其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职务;
吴露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先进技术与装备处保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张哲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成果与推广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朱凡同志任人事处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张帅同志任图书档案党总支秘书(副科级);
张晓燕同志任交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关波同志任硅酸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免去其体制改革办公室秘书(副科级)职务。
学生政工干部陈强、杨光照等二位同志级别定为正科级;
辅导员黄芳、徐钰山等二位同志级别定为正科级;
辅导员洪锦锋、王树鹏、王建建、崔佳、商程群、张冰等六位同志级别定为副科级。
免去吴奇峰同志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