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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组字〔2017〕18号 关于郎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9      作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郎坤同志任校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校团委副书记职务;

肖斌同志任财务处处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李晓彬同志任交通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史彬同志任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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