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3 作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童高峰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成果与推广处奖励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免去其网络(继续)教育学院资源与技术部主任职务;
同意林文瑞同志辞去交通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旭峰同志党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马牧晨同志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秘书职务。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