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干部、人事与人才工作信息 > 干部工作 > 干部任免情况

校党组字〔2017〕22号 关于何平等二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作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何平、吴小春二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正式任职:

何平同志任文法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吴小春同志任创业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以上二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9月27日起计算。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