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7 作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晓寒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赵卫锋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苏文胜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王崎峰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关帅锋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黄莉萍同志任依法治校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马 斌同志任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蒋晓雩同志任发展规划与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崔之余同志任发展规划与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陈建峰同志任余家头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保卫处(部)副处(部)长(副处级);
郭东波同志任余家头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副处级);
王 欣同志任余家头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沈春华(职工号:4565)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副处级);
张 钊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起民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派驻扶贫工作队 队长;
王长喜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副处级);
王洪波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副处级);
田少波同志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副处级);
彭成刚同志任监察处副处长(副处级);
李保德同志任纪委监察处派驻纪检组长(副处级);
岳锋利同志任纪委监察处派驻纪检组长(副处级);
赵文哲同志任纪委监察处派驻纪检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韩同远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副处级);
吴先超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副处级);
石 琳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副处级);
李兴峰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杜其林同志任武装部副部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志平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处级辅导员;
梁宇颂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处级辅导员;
曾繁盛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副处级);
张 毅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副处级);
刘国艳同志任工会副主席(副处级);
肖贤玉同志任工会副主席(副处级);
朱 凡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佩佩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昌勇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正处级);
况金蓉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副处级);
杨 波(职工号:9494)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副处级);
钟 鸣(职工号:8322)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副处级);
郭永琪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副处级);
朱 敏(职工号:8601)同志任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艺术教育中心主任(副处级);
夏定元同志任电工电子实验中心主任(副处级);
杜伟岸同志任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副处长(副处级);
严 岿同志任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处(部)长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戴福祥同志任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副处长(副处级);
安江涛同志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杨 峰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基础研究与人文社科处副处长(副处级);
王东武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基础研究与人文社科处副处长(副处级);
张 莉(职工号:10259)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高新技术与基地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童高峰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成果培育与奖励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胡 泳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先进技术与装备处副处长 (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沈华东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兼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 任(副处级);
王文辉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副处级);
戴 绯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副处级);
李 理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处级);
项 凡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处级);
宋卫红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处级);
汪名友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副处级);
文小玲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副处级);
崔 伟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赵志斌同志任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聂微菁同志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副处级);
刘 燕同志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副处级);
倪 健同志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副处级);
肖 健同志任保卫处(部)副处(部)长(副处级);
王银河同志任保卫处(部)副处(部)长(副处级);
吴中保同志任保卫处(部)副处(部)长(副处级);
陈 诚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副处级);
周 原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副处级);
谭湘平同志任基建处副处长(副处级);
夏 林同志任基建处副处长(副处级);
李锦华同志任基建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建忠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副处级);
夏成驹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副处级);
郑 锋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副处级);
孙 彬同志任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副处长兼校友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卢少平同志任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副处长兼校友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丁志卫同志任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副处长兼行业理事(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艾 靓同志任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副处长兼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袁道焰同志任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 级);
甘志频同志任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 级);
梁 宵同志任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专利与综合信息部副部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苑大超同志任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产学研合作部副部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阮淑珍同志任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产业管理与投融资部副部长(副处级);
侯仁勇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副处级);
黎江东同志任档案馆副馆长(副处级);
宋彦宝同志任材料研究与测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何汉青同志任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徐爱萍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周文军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娄小鹏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聘任高国伟同志为产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副总裁;
靳 勇同志任后勤(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
王世杰(职工号:5653)同志任后勤(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
王如意同志任后勤(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
张斌臣同志任后勤集团副处级组织员;
聘任杨万庆同志为出版社副社长;
聘任陈卫国同志为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王耀俊同志任医疗费管理办公室(大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文佐勤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陈 华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石 虎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苏 葵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试点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程细得同志任交通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胡华南同志任交通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冯桂珍同志任交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琚 超同志任交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付义祥同志任交通学院副处级组织员;
范 涛同志任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韩星会同志任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孔庆如同志任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丁建平同志任汽车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曲帅锋同志任汽车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甘永翠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吴四海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曾 波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唐 蓓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副处级组织员;
蔡晓东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高 潮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陈秋菊同志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张 琴同志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 东同志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马中杰同志任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金 琴同志任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政颖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胡广华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张 虎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建华同志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薛劲松同志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王秀梅同志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谢长君同志任自动化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向舜同志任自动化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夏 伟同志任自动化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周 慧同志任自动化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侯 俊同志任航运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冯承金同志任航运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莲芳同志任航运学院副处级组织员;
张刚刚同志任物流工程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秦晓静同志任物流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 玲同志任物流工程学院副处级组织员;
刘冬梅同志任理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汪星刚同志任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王春梅同志任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耿英刚同志任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丁 萍同志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赵衍民同志任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朱朝霞同志任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肖 静(职工号:9701)同志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杨 春同志任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乔云莉同志任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 红同志任经济学院副处级组织员;
黄 嵩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汪 丽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蔡 梅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商 丹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黎国华同志任文法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林 凯同志任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程光德同志任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黄华莉同志任政治与行政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汪惠菊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袁国华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李 凌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刘勇波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方胜新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吴小春同志任创业学院副院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赵 翔同志任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长(管理岗位,副处级);
范 典同志任光纤传感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光纤传感技 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孙华君同志任硅酸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万林波同志任硅酸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副处级);
文元桥同志任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 干同志任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 副处级)。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免去林 慧同志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同意朱梅梵同志辞去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任兼 教务处副处长、艺术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同意孙友华同志辞去基建处副处长职务;
同意李文涛同志辞去社会合作与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同意马千军同志辞去社会合作与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同意赵 路同志辞去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同意刘 洁同志辞去余家头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同意陈 敬同志辞去余家头校区管理委员会保卫办公室主任兼保卫处副处长职务;
同意郑建彬同志辞去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同意叶 翠同志辞去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同意郑贤俊同志辞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兼工程训练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