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0 作者:组织部
为进一步推进校地产学研合作,提高教师、干部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6〕19号)和《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8〕11号)的有关要求,今年我校继续推荐教师或干部赴江苏省有关市、县、区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
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及以上干部。
2.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人数
团长1名,成员10名。
三、挂职锻炼的时间、服务地点和岗位需求
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任职从2018年8月起,成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团长任职时间一般为2年。选派接收范围、岗位需求详见《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附件1),报名人员可参照自身专业及各地区对所需人员专业需求等条件申报拟派往单位。
四、相关待遇
“科技镇长团”成员挂职期间,教师视同实践经历,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各种政策性津贴、补贴照常发放,校内津贴由所在二级单位考核发放,学校按满工作量认定,并向所在单位发放编制补贴;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校内待遇不变。接收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并享受当地补贴。科技镇长团成员原则上要求集中住宿。休假和探亲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推荐程序
学校各单位协助做好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报名推荐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或干部自愿报名,并填写《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均应正反面打印,以下简称《推荐表》),交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填写“现实表现”一栏并盖章后,与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一起于5月28日下午17:30前交至组织部办公室,《推荐表》电子档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送至组织部办公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组织部汇总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将有关材料寄往江苏省委组织部,申报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首页的“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向江苏省申报,延任第十一批的团长和成员不需要网上填报。
联系单位:组织部办公室(西院第一行政楼303室)
联 系 人:张钊、刘东
联系电话:027-87651909
组织部邮箱:whutzzb@whut.edu.cn.
附件:
1.《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
2.《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