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干部、人事与人才工作信息 > 干部工作 > 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等情况

【组织部】关于协助推荐江苏省第十四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作者:组织部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校地产学研合作,提高教师、干部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6〕19号)和《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四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苏组函〔2021〕3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将选派教师、干部赴江苏省有关市、县、区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

(二)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管理岗7级职员以上职务;机关人选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选派人数

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择优推荐,学校选派总人数不超过10人。

三、任职安排

江苏省委组织部将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挂任职务。

科技镇长团团长负责分管或协管派驻地区的科技、人才工作。任职从2021年8月起,时间一般为2年。科技镇长团团员负责分管或协管派驻单位的科技、人才工作,任职从2021年8月起,时间一般为1-2年。

四、相关待遇

“科技镇长团”成员挂职期间,教师视同实践经历,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各种政策性津贴、补贴照常发放,校内津贴由所在二级单位考核发放,学校按满工作量认定,并向所在单位发放编制补贴;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校内待遇不变。接收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放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等。科技镇长团成员原则上要求集中住宿,休假和探亲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推荐程序

各单位协助做好报名推荐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或干部自愿报名,登录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jszzb.gov.cn),进入“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附件2《江苏省第十四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以下简称《推荐表》),交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填写“现实表现”一栏并盖章后,与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纸质材料6月11日下午17:00前交至党委组织部303办公室,《推荐表》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bjd@whut.edu.cn。报名人选经党委组织部汇总后,报请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派出人员,并将有关材料寄往江苏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韦宇               

联系电话:027-87651909

  

   附件:

   1.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四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

   2.江苏省第十四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0日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