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3 作者:组织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保持工作连续性,确保工作有序交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中层干部换届离任交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武汉理工大学中层干部离任交接暂行办法》(校党组字〔2020〕24号)开展离任交接工作,原则上应在职务任免决定发布后一周内做好工作交接。
二、离任、接任干部必须按照工作交接的内容,如实填写《武汉理工大学中层干部离任交接表》,并及时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同志要积极配合,协助开展好相关工作。
四、对按照学校机构编制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单位,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应相互配合,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对于无故拒不履行交接手续或交接工作不负责、不彻底的干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中层干部离任交接暂行办法》
2.《武汉理工大学中层干部离任交接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