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武汉理工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校党组字〔2020〕29号)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外派挂职(借调)人员由挂职(借调)单位对其进行考核。
处级组织员年度考核参照中层领导干部执行。
二、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坚持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内涵式发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保密工作和依法治校工作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考核程序
(一)工作总结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全年工作(其中,中层领导班子要对照单位“十四五”目标任务报告推进及完成情况,中层领导干部要对照2022年中层干部换届调整后确定的岗位目标任务报告推进及完成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思路和举措,同时中层领导干部的总结报告还应明确说明个人在推进分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管理精力投入、个人社会兼职、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指导研究生情况、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本单位党组织集体审定,中层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
(二)述职述廉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参加人员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原则,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为:人数不足30人的单位,本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人数超过30人的单位,参加人员包括: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教工党支部书记、教授会成员、工会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科级干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及青年骨干教师、教代会、职代会、民主党派、学生等有关方面代表。直属附属单位参加人员应包含服务对象。
(三)民主测评
2022年度考核继续采用网上测评系统,所有参加测评人员使用测评卡登录系统进行测评。
四、时间安排
测评系统开放至2023年1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12月29日(周四)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述职述廉会时间、地点及参加测评人员名单(附件:XX单位202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安排表)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办公室,并于12月30日(周五)下午14:00-16:00安排专人到南湖校区南湖体育馆103党委组织部领取本单位民主测评登录卡(各单位在述职述廉会现场随机发放测评卡,不做登记,线上参会的应在会前提前发放到位)。各单位的述职述廉与民主测评会可以邀请分管、联系校领导参加。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考核工作组,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测评。民主测评应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结束后3天内完成。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测评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完成测评,对测评完成率较低、测评组织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
3.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中层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汇总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办公室。同时中层干部应按照人事处通知要求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工作。
4.请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做好考核过程中相关保密工作。
附件1:XX单位202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安排表
附件2:网上测评操作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