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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关于协助推荐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作者:组织部

校属各单位:

近日,山西省启动了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校地产学研合作,提高教师、干部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关于商请推荐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的函》(晋组函字〔202314号)有关内容,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选派推荐人员参加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科技、金融、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从业经历,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其中,挂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挂任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应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条件。

二、挂职安排

1.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挂任岗位及职务,由山西省有关省直部门、市、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实际统筹安排,一般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班子成员,分管或协管教育、科技、金融、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工作。具体岗位及职务详见附件1

2.每名人才可选报不超过3个挂职单位(其中,省直和太原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只可选报1个),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3.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20241月到岗,一般全职工作1年,根据需要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年。

三、有关待遇

1.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引进政策。到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挂职锻炼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2.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住宿参照山西省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政策,由用人单位解决,面积不低于同职级异地交流任职干部住房标准,优先入住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公寓。

3.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纳入接收单位党委(党组)或市(县)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名单,享受国情研修、休假疗养、医疗保健等待遇。

四、推荐安排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需要等,协助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112日前,填写《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报名表》(附件2)及《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报名人选汇总表》(附件3),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交至马房山校区腾飞楼308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学校OA系统同步发送至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韦宇    联系电话:87651909

 

附件:1.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人选需求表

2.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报名表

3.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报名人选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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