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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进站指南

发布时间:2013-11-04      作者:人事处

一、政策规定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

    《湖北省博士后考核工作暂行办法》(鄂博管办[2012]22号)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字﹝2007﹞47号)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录用程序》(校人字﹝2007﹞47号附件一)

二、申报人进站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2、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科研实践背景,近三年取得一定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3、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一致,并具有创新性。

    4、我校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不得申请进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本校在职教师不得申请进入本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办理流程

    (一)书面申请

    申请人向流动站所在学院(中心、所)提出书面申请(须本人亲笔签字),并由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设站学科博士后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

    申请人应附本人简历和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含论文代表作2篇,科研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等复印件)。

    (二)考核面试

    校博管办按照当年政策规定及条件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填写《湖北省申请进站做博士后考核表》提交设站单位考核小组(由设站单位负责人及合作导师聘请同行专家组成3-5人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思想素质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设站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择优录取。

    (三)申请人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

    (1)进入“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以“办事者进入”方式注册(中国籍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外籍以本人护照号注册,请务必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2)注册成功后,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办事者进入”界面登陆,进行博士后进站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填写信息时,尽量填写完整,特别是发表论文和参与项目,否则会因反复补充材料而影响进站审批速度)。

    2、 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博士后申请表》必须在网上生成打印,其它材料在中国博士后网站进站申请的提交材料列表中下载,打印或书写均可,具体提交纸质材料为:

    (1)《博士后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申请人签字,申请表的校验码要与网上提交的一致。

    (2)《专家推荐信》(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二位专家推荐,其中1人为申请人读博士期间的导师。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前两栏合作导师签字;第三栏进站单位负责人签字,设站牵头单位加盖公章。

    (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统招统分博士由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就业办在第一栏签字并盖章;有人事(劳动 )关系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第二栏签字盖章;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由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承办人签字盖章。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交验原件,复印件5份)。其中:

    ①在职人员(含已分配工作的统招统分博士)、现役军人进站: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函件(红头带函号)。

    ②留学回国博士申请进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均应对何时何校获博士学位有明确的说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③申请做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提供第一站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④辞职人员进站: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当地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

    ⑤转业(复员)军人进站: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门的转业(复员)批函。

    ⑥外籍人员进站:提供经确认的博士学位证书中文译件和本人护照复印件。

    要求:复印在A4纸上。

    (6)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交验原件,复印件5份)

    其中:学位证书待发者由培养单位学位办出具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答辩通过证明(含学位证书编号,盖学位办章)(原件各1份,复印件4份),

    要求:复印在A4纸上。

    (7)《全面鉴定意见表》(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由原培养单位或在职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组织部门公章。

    (8)联合培养的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工作站审批后,须多提交上述7项申请进站纸质材料复印件1套,同时另提交:

    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原件1份,复印件5份)。

    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原件1份,复印件5份)。

    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原件7份)。

    (四)学校审核申报

    1、 复核:校博管办对申请人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2、体检:校博管办对通过复核拟申请进站人员开具体检通知单,核查体检结果是否符合进站要求。其中:

    (1)非在职人员到本校医院体检;

    (2)外单位在职人员在三级以上医院体检;

    (3)本校在职进站人员免体检。

    3、拟文:校博管办将符合进站条件的人员材料经分管处领导审批后,拟文报处长及分管校领导签发。

    4、上报审批:博管办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提交审批意见,同时将申报材料及学校同意进站函件上报至湖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四、办理部门

    科    室: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夏云

    电    话:87651526

    电子邮箱:bhb@wh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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