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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作者:人事处人事科

校属各单位: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职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校人字[2017]  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职员队伍现状,现就做好2018年度职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在管理岗位专职从事管理工作且符合职员晋级条件的在岗人员(对于2018年从专职管理岗位调整到教学科研单位思政教师岗位的副处级干部,符合晋级条件的,可选定管理岗位申报)。

二、岗位职数

晋聘高级职员岗位职数:三级、四级职员3个,五级职员5个,六级职员12个。七级及以下职员根据工作需要设岗聘用。

三、聘用条件

严格按照《武汉理工大学职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校人字[2017]56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干部任职年限由组织部认定,资历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1231日。

四、评议工作

申请高级职员必须经过民主测评。申请五级及以上职员的,使用组织部近三年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申请六级职员的,由二级单位开展民主测评。

申请高级职员的需就任现职级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五、聘用组织

本次职员岗位聘用工作在学校职员岗位聘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人事处负责职员岗位聘用的日常组织工作。

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武汉理工大学职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校人字[2017]56号)规定的程序,做好本单位职员评审推荐工作。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成原则按《武汉理工大学2017-2019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校人字〔201729号)执行。

六、工作安排

评审程序和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201912日前

二级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并将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汇总表报人事处。

201913日—7

组织部及人事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反馈至二级单位。

201918日—14

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进行评审评议、排序推荐,结果公示并受理申诉;评审评议结果报人事处。

2019115日—17

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对人选进行函询。

2019118日以后

校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组审定七级及以下职员人选,向校职员岗位聘用委员会差额推荐六级及以上职员人选;结果公示并受理申诉。

校职员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定六级及以上职员人选;结果公示,受理申诉。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应高度重视职员聘用工作,严守评审纪律,严格执行评审程序,认真审查申报人的条件和申报材料,确保职员职级的评审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俞妍    联系电话:027-87650806

 

武汉理工大学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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