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6 作者: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
各学院(部)、中心(所):
根据中美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定,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不超过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赖特外语助教项目(FLTA),于2016-2017学年度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现将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要求,我校推荐候选人总数不超过 2人。
二、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候选人应为各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4.过去五年内未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5.目前未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
6.身心健康;
7.有效的TOEFL网考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4年5月以后的考试)。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80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至少6.0以上,口语单项不低于5.5分。
三、时间安排
1.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5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及其简历报至人事处教师办。
2.学校确定向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后,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网上报名,被推荐人应分别登录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27/ 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8日。凡未按要求进行选拔推荐,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申请材料者将不予受理。应提交材料及其要求详见附件一。
3.留学基金委项目评审日程安排:
(1)2015年6月下旬-8月下旬:资格审核、通讯评审;
(2)2015年8月下旬-9月上旬:面试通知;
(3)2015年9月中下旬:面试;
(4)2015年10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5)2016年5月: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四、本项目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0个月)。在美期间的生活费由美方负担,往返国际旅费由中方负担。规定所选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支付或免除。派出时间暂定为2016年8-9月。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有关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阅常见问题解答(附件二)或与教师工作办公室联系。
附件:1.2016-2017年度中美富布赖特外语助教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2.2016-2017年度FLTA申请常见问题
联 系 人:毛欢欢、李小平
联系电话:教师办87651526
人事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