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届“楚天园丁奖”、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19】22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第三届“楚天园丁奖”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评选范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的在岗教师。
2.我校可推荐名额:1名。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培养人才或教育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的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组织教师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于2019年7月25日上午12:00点前将《第三届“楚天园丁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报送人事处教师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师办邮箱。
2.各单位限报1名,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3. 学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湖北省教育厅。
联系人:涂平昕
联系电话: 87651526
附件1. 第三届“楚天园丁奖“申报表
附件2. 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