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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作者:人事处办公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学校将组织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以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落实“国际化能力”提升计划。 

  具体选拔方案如下: 

  一、选拔学科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坚持结合“双一流”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优先推荐重点学科、专业领域的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拔。 

  二、选派类别与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人选要求 

  1.申请人需符合《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须为专任教师,一般应来校工作 1 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申请出国(境)期限在 本人聘用期限内。 

  2.选派对象原则上从本年度已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但未获批准的教师中选拔。 

  3.申请人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为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和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申请人必须主持校级以上项目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且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所承担课题或研究方向须与外方邀请函一致。 

  5.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6.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函和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正式邀请函应内容详实,包含明确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留学身份、留学单位、留学期间和起止时间(此批次青骨项目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留学时间不能早于基金委审批时间、不能晚于留学资格有效期)以及导师签名、资金资助情况、研修内容等,有外方导师或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四、提交材料 

  (一)二级单位应提交材料: 

  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提交纸质版,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版至教师办,每位申请人限填写一项)。 

  2.《2020年申报青年骨干项目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提交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师工作办公室办公邮箱)。 

  (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1.国外院校的正式邀请信(纸质版)。 

  2.外语合格证明复印件(纸质版)。 

  3.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请将个人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见附件三)通过OA发送至教师办,教师办将在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审核材料时将单位意见填上。 

  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版):需至少三位同行专家签名(同一张表,见附件四),由教师办统一盖章扫描上传。注意:专家评语一栏不能只填写推荐、同意、优秀等简单的评语。 

  5.网上申报提交后打印的申请表(纸质版)。 

  请申请人将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由单位通过OA发送至人事处教师办,申请人需携带以上纸质版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到教师办现场确认。 

  (三) 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需上传的材料有: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外方合作者简历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申请人需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8)科研项目和获奖情况表:获奖情况主要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教学获奖。一般应注明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奖励部门、等级、获奖年月、个人排名等。(需个人扫描上传)。 

  (9)学术论文及著作统计表: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交纸质版到人事处,人事处盖章后返还给申请人(需个人扫描上传)。 

  学术论文或出版的学术著作应已正式发表,一般应注明论文/著作名称、刊物/出版社名称、作者排名/身份(自著、合著、编著等)、期号/年度、刊物类别(SCI、SSCI、CSSCI等)。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如在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把关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终止与学校的合作,且学校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请各学院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注册后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也可下载附件。 

  2.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照留学基金委、学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考察,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推荐申报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评价表》)。 

  3.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4.2020年9月11日之前,相关单位向人事处报送推荐人名单(排序推荐,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及相关申报材料。 

  5.2020年9月10日-19日:被推荐人选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20日学校需进行审核提交,20日后后基金委网上平台将关闭)网上提交后请各位老师携带相关材料到人事处现场审核。 

  6.2020年9月10日-25日,学校对申请人资格、专家评审、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7.2020年9月25日之前:人事处完成网上审核提交,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相关材料见附件,文中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教师办,联系电话:87651526。 

  人事处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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