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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05-10      作者:学工部综合办公室

  校学字〔2012〕5号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氛围,切实加强学生学风建设,建立健全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培养能够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的卓越人才,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风是大学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保障,是学校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代表着学校的形象,是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必要条件,全校师生应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

  学风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一流教学,一流本科”和培养卓越人才为目标,以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以日常养成和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观念,坚持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学风建设活动等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和具有学校特色的优良学风。

  二、学风建设目标

  大力实施“旗帜领航卓越人生”工程,结合学校完全学分制改革,引导学生增强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品德,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引导学生坚定励志成才目标,进一步激发内在学习动力。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构筑学生成就卓越人生的发展平台,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学习氛围明显改善,自主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明显增强,考风明显好转,在全校形成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三、学风建设措施及要求

  学风凝聚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是学生求学精神和治学态度的集中体现,是制度规范的长期养成,是环境塑造和教风催化的结果。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既要明确分工,又要齐抓共管,使学风建设形成体系。

  1. 建立校、院两级学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学风建设“党政一把手工程”。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科技工作的副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工部(处)、科发院、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宣传部、校工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学院成立学风建设工作组,由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工办、教学办、研工办等人员为成员。学校和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应深入学生班级和课堂,了解学风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解决。各学院作为学风建设主体,要根据自身特点,下大力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围绕学风建设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学风建设落到实处。

  2.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探索并建立与完全学分制相适应的学生班级建制模式,进一步完善班级学风建设制度。抓实抓好以日常行为规范和创建学生文明宿舍为基础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文化建设,丰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内容,强化宿舍的学习功能,规范学生行为准则,把学生宿舍建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场所,成为学风建设的重要窗口。建立并完善完全学分制条件下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在学年评价的基础上,制定与完全学分制相适应的学生评价激励机制,将学生的自主学习、主动实践、科技创新等第二课堂内容纳入学生学业评价,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3.提升教书育人意识,充分发挥任课教师的主导作用。课堂是学风建设的主阵地。任课老师作为课堂教学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课堂纪律、学习风气的管理和引导。广大教师要树立卓越教育观,以高尚的师德风范、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以优良教风带动学风。要以教学方法改革为突破口,认真推广启发式、探究式、研讨式等教学方法,实施基于问题(项目)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加强课堂师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要发挥学业评价对学风建设的导向作用,切实推进学业评价改革,强化形成性评价,在教学过程中广泛采用平时测验、大作业、课程论文(综述)、基于问题(项目)学习等多种评价形式,并作为平时成绩纳入课程总成绩,逐步加大形成性评价在总体评价中的比例,引导学生全过程、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之中。

  4.加强教育与目标引导,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将学风建设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责任、诚信、成才”主题教育,挖掘并树立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良好的诚信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不良风气,在学生中形成责任担当、诚实守信、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将以《学生手册》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经常化,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提高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行为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学生目标引导和生涯规划指导,要重点做好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教育,引导学生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要通过课堂教学、职业规划设计大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指导等形式,引导学生合理、科学规划大学生活和未来发展,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激发内在学习动力,增强主动学习的意识。

  5.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强化学生管理为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学风建设。强化学习纪律管理,通过深入课堂、宿舍,加强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加强对学生的学业警示教育,对学籍异动、厌学、沉迷网络及欠学分较多的学习困难学生要进行重点帮扶,帮助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并督促学生执行;对经常出现旷课等违纪现象的学生,要适时进行交心谈心、批评教育,在学生达到处分(理)条件前给学生以充分的提醒和警示。以每学期放假时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为基础,通过电话、QQ等多种形式,建立与学生家长经常沟通联络的平台,如实并及时反映学生在校的学习成绩、思想状况和考试违纪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合力育人的氛围。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每个研究生得到足够的学业指导与训练。                                                                                                 

  6.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工作队伍的引导作用。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名导”班主任计划,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要积极配合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学习目标的引导、学习过程的管理和督促。推进辅导员工作进公寓和党建团建工作进公寓,实现工作重心下移。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到教室、学生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的学习态度发生根本转变。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充分发挥班主任在专业知识和人生阅历上的优势,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成长成才教育,在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上发挥作用,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给予指导。研究生导师要关心每个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并对研究生的课业学习、学术研究、学术成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切实加强以学生党员为骨干的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将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作为学生干部选配的基本条件,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培训和考核,建立一支成绩优良、工作能力强,值得同学们信赖的学生干部队伍,使学生干部成为学风建设的排头兵。

  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基层组织的团结带领作用。学生班级、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组织是学风建设的基层单位,在学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进一步构建以党支部为核心,党支部(党小组)、团支部、班委会“三位一体”的班级建设模式,积极主动开展有利于增强班级成员的班级归属感、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班级活动,打造具有凝聚力的班级文化,以优良班风促进学风建设。要通过抓学生党建带动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将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学生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必备考察内容,学生党员要成为学风建设的骨干与核心。要充分调动各学生社团组织的积极性,大力开展理论学习、创新实践和文体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活跃校园文化,促进学风建设。

  8.营造学术科技创新氛围,发挥科技创新对学风的引领作用。以培养卓越人才为目标,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设,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对于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实践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职称评聘、教学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充分调动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校企合作、企业实训等多种形式,以卓越人才培养工程、大学文化建设工程等为契机,以提升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为重点,认真落实“学生创新行动计划”和“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大力实施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加强第二课堂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以“挑战杯”等各类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为代表的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学院大力开展学科特色科技文化活动,着力构筑丰富的学生学习发展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学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9.严肃考风考纪,发挥优良考风对学风的促进作用。以抓考风考纪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监考人员选拔和培训制度,做好考务管理巡视员的选聘及考务管理巡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生政工干部考场交叉巡视制度。抓好学生学习过程管理、考前教育、考中监督、考后通报四个关键环节,将预防机制与惩戒制度相结合,强化考试过程监控,真抓实抓,严肃校纪校规,以优良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实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挂牌考试,发挥学生骨干榜样和示范作用。严格执行《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理工大学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力度,对学生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10.加大投入强化服务,发挥校园环境对学风的培育作用。校园环境对学风具有潜移默化的培育作用。要加大校园建设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教学基础、学生科研、文化活动设施建设,确保图书资料、学生自习室和学生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进一步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完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强化行政人员服务意识,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一个教师乐教、学生爱学的校园学术文化环境,增强学生对学校的情感归属感。

  11.完善学风督导机制,加强学风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评比表彰。实行校、院两级教学和学工部门学风建设联席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例会,分析、协调和解决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组要加强对学风建设过程的监督,不定期地对各基层单位学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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