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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4〕58号 关于给予学生王海川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7-17      作者: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

关于给予学生王海川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校属有关单位:

    自动化学院2013级自动化类专业1303班学生王海川(男,1994年12月生,湖北省枣阳人,学号:0121311370315)在2014年6月7日《全国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河南省通许县考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3月教育部第2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4款及《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校教字﹝2013﹞10号)第二章第八条第4款之规定,经学校2014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学生王海川开除学籍处分。

    若学生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武汉理工大学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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